“农业地产”在我国一直饱受争议,有专家认为,严格来讲“农业地产”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违规现象,开发商在农村以违规租地,建房售楼,却以农业项目向政府申报,来掩盖自己的违规行为。 实际上,在1980年以前,中国市场并不存在房地产行业,人们当时对于房地产的认知程度,就如同现今人们对于农业地产的认知度一样,处于陌生、或者说不清、或者不知道的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休闲农业迅速发展。2010年7月,北京市正式发布实施《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提出“全力塑造北京标准的良好品牌,不断提升首都的科学发展水平”的要求。各界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中国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成为时下国家发展的重要议程,国家出台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农业、农村和农民将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同时,伴随着旅游和地产这两大行业的不断发展,在旅游市场需求和房地产企业逐利行为的共同驱动下,以旅游吸引物及其配套服务设施为导向的,结合户外运动、会展购物中心、休闲度假地产等多功能、全覆盖的新型土地综合开发模式形成,休闲农业与地产业相结合形成休闲农业地产的趋势愈加明显。 如何使旅游经济和地产经济相融合,实现乡村旅游凭借旅游地产提升内涵,旅游地产依托乡村旅游提高品牌价值成为一个新的亮点。休闲农业与地产联姻,必将催生旅游地产未来建设、投资的新蓝海。 休闲农业地产是休闲农业同地产业的一个联姻,涉及到农业、旅游业和地产业,要对其进行分类是一个综合的提炼和概括过程,以休闲农业的分类为理论基础,与房地产业进行融合、对接,从而形成休闲农业地产分类,主要有以农家乐为基础的地产开发、以农业观光园为依托的地产开发、以古村落为依托的地产开发、以景区为依托的地产开发、以新农村建设为基础的农业新村及村庄房地产开发。 休闲农业地产产品的开发主要有民宿型(农家乐的精美版)、农家型(不同于民宿,其更通俗、更生活化,在各农业观光园、景区景点周围的农家,进行统一的接待、管理。)、庄园型(度假村性质产品)、村庄别墅型(有产权和时权的产品挑选,首先着重于养老、养生方向,其次产生了象国际驿站、采摘篱园、乡村酒店、山水人家、民族风苑等新业态模式)、古村古镇古城型(休闲农业地产中资源条件最好的产品,山水、建筑、风光、文明、人物等方面,对游客有很强的吸引力。)。 勇先创景乡村旅游规划中心认为,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对房价的抑制作用微乎其微,对购房者构成的沉重压力却显而易见;中国房地产业已从暴利时代,步入平稳发展时期,进入低速运行的新常态。而同时,休闲农业作为休闲放松、度假旅游的理想模式已经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形成一种消费习惯;再加上,我国出台新政推动土地流转,越来越多的企业下乡投资农业,在资本下乡狂潮中,传统农业并不是这类资本投资的主要方向,从房企大亨跨界玩农业可以一窥端倪,现代化的高效农业、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与地产联姻,成为投资的“新蓝海”。从市场角度看,休闲农业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联系,在人均GDP(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时,休闲农业主要以农村观光旅游为主,因此不适宜进行农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在人均GDP达到7000美元时,进入休闲农业的主要发展阶段,其形式要是以体验、游乐、住宿为主,可以适当的进行农业地产的开发;在人均GDP达到13000时,开始进入到度假农业模式,此时农业地产的开发将会出现规模化发展;2014年末,我国的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约合人民币46531元),统计局数据还显示,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7个省市进入人均GDP“1万美元俱乐部”;按照我国GDP增速每年控制在7%--8%计算,我国将在未来两年内进入农业地产开发的最佳时期,成为投资的“新蓝海”。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