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拟选址:北至台州湾大道,东至台州湾大道,南至绿脉南路,西至十条河路。 2、地块面积:总用地面积约 775公顷。 3、招标内容:该地块范围内的概念设计。 4、招标范围:包括该地块范围内的概念设计,园区定位及开发原则如下: 4.1 园区定位:建设具有台州湾特色的集体休闲农业和循环农业于一体的观光农业产业园,努力将台州湾观光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为国家级的现代观光农业示范园区; 4.2 开发原则,一是垦造耕地时确定的“以时间换空间”原则不变;二是规划引领、设施先行;三是品质高端、休闲为主;四是滚动开发、见效要快。 5、竞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 5.1不再向中标人支付方案补偿费,向另一中标候选人(未中标人)一次性付方案补偿费 15万人民币; 5.2向总得分排名第三、第四、第五的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方案补偿费5万人民币; 5.3总得分排名第五名开外的投标人将不予支付补偿费; 5.4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不予支付补偿费,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6、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划设计资质甲级或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甲级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投标报名表(网上下载,www.tzztb.com);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体现报名单位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 4、报名单位提供观光园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备注: A、以上报名资料须携带原件(其中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如投标申请人通过快递、发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报名的,则一律不予受理。 四、投标资格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以投票的形式进行评审,选定不少于五名的投标人(如报名单位不足五家的,则全部报名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优先考虑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规模等因素。 五、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截止时间与报名资料提交地点: 1、截止时间: 2013年 7 月 19 日16:00 2、报名地点: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大楼213室( 市府大道465号) 3、招标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0576-88909623) 4、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0576-88517786)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