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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为家庭旅馆立规 小区内办旅馆须本栋建筑全体业主同意

时间:2011-11-11 18:18来源:中国乡村旅游咨询网 作者:勇先创景 点击:

[摘要]      三亚旅游业的发展催生了大批的家庭旅馆。近日,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对家庭旅馆的布点、建设标准、审批程序等都给予了明确,其中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职权分别进行查处和取缔。

        三亚旅游业的发展催生了大批的家庭旅馆。近日,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对家庭旅馆的布点、建设标准、审批程序等都给予了明确,其中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职权分别进行查处和取缔。

  据悉,早在今年5月,三亚消防部门对全市的家庭旅馆进行全面排查时发现,全市已有家庭旅馆400多家,其中大量的家庭旅馆存在无证经营、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一系列的问题。为此,从6月份开始,三亚就停办家庭旅馆的申报,三亚法制办先后两次征求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多部门的意见,制定了《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住宅小区中的业主利用其住宅经营家庭旅馆,必须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全体业主同意,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小区物业公司盖章确认后,分别向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报备,并对所报备意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请人以单栋独立的自建房屋经营家庭旅馆的,应先征得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书面同意。

        勇先创景认为:合理利用资源,是城市规划、乡村旅游规划重要的原则。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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