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旅游文化是关键,唯有做好旅游文化这篇文章,方可从根本上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拓宽文化的旅游渠道,进而实现旅游、文化产业高度融合。 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其特殊性就在于它主要不是为解决人们的物质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享受或心理满足。旅游文化就是这种特殊的精神生活所显示出来的一种文化形态。只有文化介入和沟通的旅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旅游。 旅游与文化紧密相关,但旅游文化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各种文化的大杂烩,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旅游诸要素为依托,作用于旅游活动全过程。除了具备一般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性、民族性、大众性、地域性、时尚性、传承性等特点外,旅游文化至少还表现出创造性和整体性。 旅游文化内涵丰富,外延广阔。与旅游文化相关的学科很多,但旅游文化是在传统文化和新兴学科结合上的一种创造。它根植于相关文化,又脱胎于相关文化。对旅游文化来说,其他各种文化都是“原材料”,经过设计、加工、组织后,才能开发成新的旅游文化,形成专门的旅游产品供旅游者享用。 这也告诉我们,我国文化资源虽然丰富,但决不意味着在发展旅游文化时可坐享其成,必须吸取这些文化的精华,不断创新,这样才能吸引旅游者,更加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旅游文化伴随旅游活动全过程,只有当旅游诸要素紧密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现实的旅游时,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旅游文化。任何一个旅游要素都不可能独自构成旅游,也就不可能产生旅游文化。旅游者在没有实现旅游时,只是一个潜在旅游者;旅游对象如不被旅游者观览欣赏就失去了旅游的意义。 从文化角度考量,旅游文化是全新的文化形态。从旅游角度衡量,旅游文化又是具体的,它作用于旅游者、旅游客体和旅游介体,显现直观,易于感知。 旅游主体文化是具体的。旅游者是旅游文化的主体。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从客观上看,是物质条件具备的结果,从深层次看,却是文化观念转变的结果。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开展旅游最主要目的是提高国内旅游者的文化素质,积极发挥旅游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遗憾的是,许多人的“旅游意识”还比较淡薄,对旅游的理解还比较浮浅,有的只是走马观花,停留在“看”山、“看”水,以“身临其境”为满足。 旅游客体文化是具体的。旅游客体即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无论是实物形态的文物古迹还是非物质的民族风情、社会风尚,均属文化范畴。由各种自然环境、自然要素、自然物质和自然现象构成的自然景观只有经过开发利用才能由潜在的旅游资源变为现实的旅游资源。 旅游客体的文化属性,要求必须深入研究我们的文化,有哪些东西是可以和应该向旅游者展示的,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选择和创新,如何通过旅游来促进我们文化的发展,如何避免因为发展旅游而歪曲和破坏我们的民族文化,如何防止外来文化中某些不健康的东西对我们民族文化的侵蚀。 旅游介体文化是具体的。旅游业的服务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导游文化、政策法规等构成旅游介体文化。旅游业的文化特征渗透在旅游各要素的运行过程中,并大量地体现在旅游业的管理者及其从业人员身上,其文化素质的优劣、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旅游者能否获得良好的精神享受和心理满足,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能否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进而影响到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的文化特征要求构成旅游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要注重提升文化品位。一些高星级酒店,以为设备先进、服务上乘,就可“皇帝女儿不愁嫁”,却因缺乏必要的文化水准,往往难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开发和建设旅游景点,更要讲求文化特色。继深圳“锦绣中华”和“世界之窗”取得成功后,各地纷纷仿造的微缩景观开业不久就“门前冷落鞍马稀”,正是不讲求文化特色、不注重文化创新酿成的苦果。旅游文化方面的竞争,是未来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深刻认识旅游文化是全新、具体的文化形态,具有现实意义。把握其全新性,利于开阔视野,提升站位,将旅游业融入文化发展繁荣格局;把握其具体性,利于找准切入点,把旅游文化做深做实,加快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