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本身的三个层面——物质、精神、制度,将旅游地文化载体分为文化景观、文化风情、文化艺术。 一、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也就是静态的或物化的文化形态,是居住在其土地上的人为满足某种需要,利用自然界所提供的材料,有意识地在自然景观之上叠加了自己所创造的景观,如文物、古迹、名胜建筑等。由于邋域自然环境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其创造的文化景观也各具特色,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不仅寻求功能上的效益,更蕴涵着深厚的审美价值,文化景观这类载体是最容易被人们所认识的,是属于视觉形态的文化载体,所以无论是观光型旅游产品还是度假型旅游产品都需要依托这类文化载体。这类文化载体具有可感知性弱的特点,单独的运用这一类文化载体会显得单调、呆板,所以,运用其他文化载体进行文化背景补充非常重要。 二、文化风情 文化风情又称民俗风情,多表现为动态文化,是作为主体的人,在与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也称为活文化,是一个地方的人民在自己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代代相习的生活事象。它是民俗文化模式直接和外在的表现形态,是依靠个人的现实存在集体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是流行于民间的全部风俗习惯,既包括人化的自然生态环境,又包括人在生态环境中的文化行为。如民俗风情、节庆祭典、宗教礼仪、游艺竞技等。文化风情生动的体现了该地区民族民众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伦理观念以及心理结构等方面的传统特点。随着大众旅游的兴起,文化风情因其地域性、神秘性、真实性和较高的参与性,成为旅游者的新宠。景区和旅行社适时推出了经典的文化风情类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 三、文化艺术 将民俗风情提高到理论层次就构成了艺术。文化艺术往往需要游客去解读、品味其艺术魅力、是和旅游者心智的交互,需要旅游者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并且是有目的的去探索、研修等,因而它是构成专项旅游产品的素材。文化艺术载体与前两个层面的文化资源相比,具有抽象性和渗透性的特征,其艺术色彩浓于商业色彩;旅游者体验性和参与性需求的满足要求在原生态的文化艺术上加以开发、变形和创新,为文化艺术寻找大众化、通俗的外衣,使消费者更便利地接近它。 文化载体的这三个层次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交叉的。文化风情的吸引力在于其真实性,而文化风情的真实性依赖于其所生长的特定的地域环境和人文环境,更离不开这种文化的主人——旅游地居民,文化景观可以借助于外来力量和现代技术进行复原和再造,但是文化风情依赖于当地的环境和人的意愿,盲目的照搬异地风情势必会失败。文化风情的这种特点要求旅游开发者深入挖掘文化的内涵,整个文化风情载体的营造要贯穿文化意蕴,防止出现“只有文化风情这张皮,而缺乏文化内涵”的现象。文化艺术是由各个层面文化资源的精髓构成的,如文化景观中的绘画、雕刻、书法等,文化风情中的戏剧、舞蹈、音乐等,艺术决定了旅游文化资源的性质,是文化差异的核心。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