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尤其是对于旅游业来说,它不仅是一切旅游资源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为人们提供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场所。因此,旅游用地具有多种特征: 一、土地功能的叠加性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行业,由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构成,六大要素必然要求相应的土地利用。“食、住、行、购”需要相应的接待服务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旅游管理用地等建设用地作支撑;“游、娱”的用地条件取决于旅游资源,可能是农用地、建设用地,也可能是未利用地,旅游业的发展没有改变原有的土地用途,只是在原有土地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功能的叠加,即增加了土地的旅游功能。 二、旅游用地的多效益性 旅游用地的开发利用,可以获得多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人们通过休憩、游览、科学考察等一系列活动获得了许多知识和信息,提高了人们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满足了精神文化需求,体现了旅游用地的社会效益。而旅游景区的土地经过开发利用成为风景游赏、服务设施用地,吸引人们来参观游览,游客在旅游地的消费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获得了经济效益。其他土地如园地、林地等通过原有的种植功能而获得经济效益.发展旅游业还有利于改善土地的生态环境,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 三、旅游用地后果的社会性 旅游用地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因子,与土地联结在一起,不能移动和分割,即地理位置具有刚性。如果旅游用地没有合理利用,不仅影响到旅游经济收入,而且必然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对旅游资源产生破坏,甚至会对旅游资源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土地的经济价值也随之减小,因此,其产生的后果是社会性的。 四、旅游用地利用方式的差异性 旅游用地由于其土地功能的叠加特性,其旅游资源存在很大的差异,如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土地特性不同,其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也就不同。因此,土地的这种差异性决定了旅游用地的利用方式的差异性。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