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通过对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的需求与供给研究,在充分了解旅游者的森林度假需求,并遵循旅游开发与规划的引导性原则的基础上,推导出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应具有三大类的功能要求: 一、主导功能――度假、休闲 以满足度假者度假、休闲需求为主导功能是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性质的体现,即在森林度假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在具体项目的设置上能够突出度假、休闲这一主导功能。这样在线路的安排上就不能让旅游者一直走下去,而是要走走停停;在项目所耗时间上不能一眼看完,而是要尽可能长地消磨时间;在生理效果上不能让旅游者感觉到疲惫,而应感觉到运动量适中、神清气爽、体力有所恢复;在心理效果上不能让旅游者感到紧张、忙碌,而应感觉到放松、平和、悠然自得;在感官体验上不仅要看到,而且要闻到、听到、尝到、摸到。总之,开发出来的度假旅游产品要让旅游者真切地感受到“闲”,要营造一种悠闲、祥和的氛围,使曾经紧张、疲惫的度假者放松下来,获得悠闲、平静的良好心情。 二、支持功能――康体、健身、娱乐 我国居民的森林度假旅游内容不完全是静养、休闲,其森林度假旅游内容是度假+娱乐式的。因此,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要具有满足度假者康体、健身、娱乐需求的功能,这种功能应该是度假、休闲功能的有力支持,一方面可以满足不同度假者的兴趣爱好需求,帮助度假者运动、健身,并增添度假的乐趣;另一方面可以延长旅游者的度假时间,有助于提高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的经济效益。 三、辅助功能――观赏、观光 森林公园内优美的自然环境对于度假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获得良好的视觉感受是来森林公园度假的必然收获,因此,满足度假者观赏、观光的需求也是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应该具备的功能,但与在观光旅游产品中作为主导功能不同的是,观赏、观光功能在森林公园度假旅游产品中仅作为辅助功能。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