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目录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原则
1、持以人为本
2、坚持依法治市
3、坚持北京特色
4、坚持精细管理
5、坚持城乡统筹
(四)规划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四个环境建设
1、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2、营造清新怡人、富有魅力的生态环境
3、营造高效、完备的设施环境
4、营造和谐、有序的秩序环境
(二)提高四大区域环境建设水平
1、市民生活区域
2、进京第一印象区域
3、重点区域
4、薄弱区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三)完善综合考评体系
(四)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五)推动和谐共建
(六)加强宣传教育
“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
为巩固和发扬“十一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的成果和经验,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提高首都城乡环境建设水平,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时期,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与市、区两级政府及全体市民形成合力,落实“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三大理念,在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和秩序环境等领域加强了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和保障,城乡市容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幅提高,秩序环境更加规范文明,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十二五”时期,是首都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起步阶段。新形势下,首都城乡环境建设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要认真解决好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匹配、城乡和区域环境建设水平不均衡、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通过不懈努力,使首都城乡环境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紧密围绕“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精细管理,突出美化市容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完善设施环境和规范秩序环境四大工作重点,塑造古今相融的首都城乡环境,推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
(三)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要把为了人、服务人、发展人作为立足点和着眼点,充分汲取国内外发达城市环境建设经验,努力创建整洁、优美、舒适、便捷的宜居环境,实现人、自然、城市和谐共进。
2、坚持依法治市
构建城乡环境建设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建设法治化管理水平。
3、坚持北京特色
结合区域特色,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底蕴,恢复古都风貌,展现老北京独特韵味,传承包容、大气城市性格,实现历史文化与时代气息的有机结合。
4、坚持精细管理
建立环境建设标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构建网格化为基础的环境建设精细管理和服务网络。
5、坚持城乡统筹
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统筹协调、资源整合、政策集成,动员社会单位与公众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建设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和郊区农村环境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四)规划目标
以首都城乡环境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为内容,结合首都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和生态特点,全面美化市容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完善设施环境,加强规范秩序环境,加强市民生活区域、进京第一印象区域、重点区域和薄弱区域四大区域环境建设,让市民能享受到“优美的市容、良好的生态、完备的设施、和谐的秩序”。
阶段性目标是: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十八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两到三年内,首都城乡环境建设品质显著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平房区、胡同街巷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航空走廊、进京铁路、公路、地铁和交通枢纽周边环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大街、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区、高端产业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高教园区、新城和小城镇环境建设水平得到提高;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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