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推进环境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为实现首都城乡环境建设目标,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完善、责任明确、机制到位的工作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分年度推进市民生活区域、进京第一印象区域、重点区域和薄弱区域四大区域环境建设,努力提升首都城市形象。 (一)大力推进四个环境建设 1、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以提升城市形象为核心,开展“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优化景观设计,绿化美化城市公共空间,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塑造大气、优雅的首都形象。 城市景观 继续加强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等区域景观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和规范,逐步扩展景观建设工作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进特色街区和标志区域景观建设,提升景观品味。 拆除违法建设;拆除废弃线杆、烟囱;拆除档次低、质量差的建筑小品、雕塑、花坛;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清除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堆放物品和积存垃圾;完成多层楼房“平改坡”;规范窗外护栏、室外空调机设置;规范施工围挡。 环境卫生 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行经验,继续推进“零废弃”管理试点,促进垃圾减量;提高清扫保洁水平,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开展扫雪铲冰;清理非法小广告,治理乱堆乱放、乱涂乱画。 户外广告 提高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管理水平。细化户外广告规划,调整和提高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严格管理,梳理广告设置点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照明体系 实施《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北京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照明管理系统。积极开展节能工作,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城市架空线 有计划地实施城市架空线入地工作。完成五环路内主次干路、重点地区和远郊区县中心地区通信架空线、10千伏及以下电力架空线入地。实施城市道路上空临时架设管线许可。加强对架空线梳理、规范。 地下通道、过街天桥、铁路涵洞 对五环路以内地下通道、过街天桥、铁路涵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整洁、有序、安全、畅通。在保障安全通行功能的基础上,提高地下通道周边和内部的美化亮化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权属单位负责地下通道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属地政府负责日常环境保洁和监督检查。 标识系统 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市标识系统。加强路牌、行人指引标志、门牌、邮政编码等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标识维护;继续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着力提高城市标识的整体性、连续性、可识别性和传达效率。 2、营造清新怡人、富有魅力的生态环境 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提高城市环境容量,建设绿地系统,完善公园体系,持续改善大气质量,继续加强水系环境治理,努力营造清新怡人、富有魅力的生态环境,使人与自然充分亲近。 绿地系统 依托生态屏障建设,建成“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的绿地系统。结合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继续实施荒山绿化工程,努力控制水土流失,提升防护林功能,着力提高森林碳汇功能;推进平原地区防护林改造,加强重点绿色通道建设,提升平原绿化水平;加强城区楔形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公共绿地等绿化工作,完善生态廊道系统。 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保护力度。增加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再现水清苇茂、野趣充盈的自然风貌。 做好城市绿化攻坚工作,能种则种、宜绿则绿。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实施公共建筑屋顶绿化、建筑墙体垂直绿化,完成10%可绿化建筑屋顶绿化。实施立交桥和停车场绿化。完成2000公顷代征绿地绿化任务。 城市公园 逐步完善全市公园体系。依托自然特点、人文景观和历史积淀,提升公园品质,完善市(区)公园设施,规范秩序管理;利用空间集中、规模较大的城市绿地建成一批开放式休闲公园;推进四大郊野公园、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和城镇休闲公园建设。 大气环境 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使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达到80%。加大扬尘污染管控力度,提升工地和运输车辆管理水平,推进“绿色施工”。继续进行风沙源治理。努力突破大气污染防治瓶颈,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探索碳捕捉等先进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 水系环境 山区水源地,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平原水源地,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 加强五大水系的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整治。坚持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的治水理念,控制和减少排污量。在完善河道防汛体系的基础上,建设宜人滨水绿廊,挖掘古都历史水文化,重现卢沟晓月等历史文化水景观。 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和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再生水在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应用;利用再生水补充河湖环境用水,实现有水则清、无水则绿。 3、营造高效、完备的设施环境 以改善生活居住环境为核心,加快建设和完善环境设施,提高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完备的设施环境,打造舒适、方便的生活空间。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超前研究,严格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一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零增长,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达到4:3:3;基本完成全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0万吨/年,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达到60%。 公共厕所 继续推进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布局合理、文明卫生。加强引导标志建设。到2015年,公厕密度达标率城区95%、郊区90%。 地下管线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及井盖物联网和管线更新数据库,建立市政管线综合协调管理系统,发挥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功能。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系统。每年完成100条大街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建设、改造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做到设置合理、规范,与首都城市风貌相协调。 排水设施 加强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按再生水厂标准一步建成,到2015年,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工艺水平,避免对外部环境造成污染。 改造城区雨水旧沟和雨污合流管道,完成地下雨水管网消隐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集水池和透水路面,提高雨水利用率。 公共交通 改善乘车环境。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多种方式换乘设施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建设5处综合交通枢纽、5处公交中心站、25个公交首末站和80座五级郊区客运站,方便乘客。整治五环路内公交站台,实现站牌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准确、设施功能完备、站台环境整洁,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改善步行、自行车设施条件。重点排查并完善中心城及功能区的行人步道和自行车道系统,建设完善一批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在重点大街、重点地区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在主要公交车站、轨道站点及客流集中地区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 增加停车设施数量。严格规范标准,建立停车场建设管理新机制,规范配建停车设施,将公共停车场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经营性停车场建设。同步建设新建线路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增设既有线路P+R停车位,使P+R停车位达3万个以上。 无障碍设施 完善无障碍设施体系。继续推进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建成中心城无障碍交通出行网络;加强公共建筑、休闲娱乐等设施无障碍化,为所有人提供行动、休闲方便。 应急避难设施 完善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标,继续建设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及配套设施,加大区县和新城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应急避难设施总体布局。 4、营造和谐、有序的秩序环境 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对公共环境和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以完善城市环境秩序管理体系为核心,持续开展市容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五大环境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社区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公众自觉维护的和谐环境氛围。 加强对环境秩序问题严重区域的管控 继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环境秩序问题严重区域的综合整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基层社区对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功能,对社会治安扰序、制假窝点、违法建设等,实行坚决治理,逐步解决环境秩序热点难点问题。 全社会参与源头治理 市、区、街(乡、镇)三级要齐抓共管,从源头治理环境秩序问题,确保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力量,实施入户宣传、分片治理,动员居民参与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形成环境治理的合力。 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建立和完善环境秩序运行指挥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巡查和监督机制、预警和处置机制、协调和联动机制,使城市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得到高效、顺畅解决。 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继续推行联合执法、捆绑执法等执法方式,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和执法监督力度,对影响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如非法小广告、非法营运、无序停车、无照经营、非法露天餐饮、非法一日游、流浪乞讨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逐步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痼疾顽症;继续对全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开展人盯车巡执法,实行长效管控。 重大活动环境保障 有效调配执法力量,根据公众诉求以及城市管理阶段性特征,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秩序综合保障。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