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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指引(2)

时间:2012-08-03 11:54来源:中国乡村旅游咨询网 作者:勇先创景 点击:

四、生态环境质量
(一)环境质量
1、示范区环境质量优良。
2、地表水水体清澈。质量应达到或高于Ⅲ类水质GB3838;海水水体质量应达到或高于Ⅱ类水质GB3097。
3、空气质量常年应达到GB3095一级水平。
4、保持自然宁静。示范区内的住宿接待设施的噪声应达到GB30961类标准: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
5、进行持续的环境监测,一年中应有8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标准要求。特殊生态类型的示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水体质量指标。
(二)生态环境
1、区内生态环境的原生状态保持完整,特色鲜明,生态价值和科研价值较高,物种的原生生境较为完好。
2、区内地形地貌完好,无开矿采石、挖沙取土等改变地形貌的活动,对于已经造成破坏的地形地貌,应进行整治和合理修复。
3、生态系统稳定,恢复能力强,生境较多,物种丰富。具有原生植被且植被覆盖率高,林相丰富,植物种类多。特殊生态类型的示范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植被指标。
4、区内没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生产活动,无计划外采伐林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对于坡度在大于25°的山体应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对珍稀物种应有专项保护计划。
5、区内不应使用化肥与杀虫剂,遇有大范围病虫灾害,必须采取人工干预措施时,应在生态专家指导下进行。
6、区内应进行持续的生态监测,监测记录完整、准确。
(三)资源利用
1、不宜利用不可再生资源。
2、可再生资源集约化利用程度较高。
3、土地资源,山地退耕还林还草程度高,土地整治水平高,建设用地控制严格。
4、水资源:
(1)水资源保护程度高,利用率高,用途合理。采取“少使用,少处理”,节约并合理使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水资源的取用量不对社区生活和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大的不利影响,确保示范区水源安全、洁净。
(2)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资源的循环的利用率。示范区污水处理率大于90%,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已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污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的,符合地方“纳管”标准。
(3)水源地种植水源涵养林,实施示范区水源保护,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严禁示范区水上交通游览船只未经处理向水中直接排放污水、污油和倾倒垃圾,旅游营运船应装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安装污水和污油回收处理设施。
(5)保护示范区地下水水质,减少渗漏污染。示范区采用地下水应合理控制用水规模,温泉和地下水的开采量不应超过自然补给能力。
(6)示范区不宜建设小水电项目。
(7)示范区的接待设施应使用节水设计,总用水量不超过250升/人天,鼓励安装独立的饮用水系统。
(8)在供水有限的区域,需要实行分级循环使用水资源。
(四)分区利用
1、示范区对旅游利用强度实施梯级控制,各区划分合理,功能明确。从示范区自然景观的整体协调和优化利用出发,确定功能单元及组合方式,选择合理的利用方式,在保护优先的原则下,满足多层次的生态旅游者的需求。
2、区划应考虑景观资源美学评价、景观敏感性评价,区内有保护物种的,应采取物种栖息地和食源地的保护措施。
3、服务与接待设施选址应设在生态环境低敏感区域或示范区外,规模不宜过大。
4、对接待游客人数过多、过频和过密的区域,宜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控制游客规模,以及轮值开放与休游措施,以利于生态恢复。
(五)系统整合
区内各要素形成统一的生态环境系统,类型丰富,景观协调,互补性强。
(六)修复整治
五、传统文化保护
(一)对特殊的自然景观、遗产、文物、古建筑,有较为充足的保护和维护资金,保护措施有效,岗位职责明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筑物与景观协调,示范区与周边环境协调,氛围良好。
(三)建筑物的形式、材质、体量和色彩应与当地文化、自然环境协调,在色彩、线条和体量上没有强烈冲突。无明显的视觉污染。
(四)避免建筑物造成景观明显改变,保持视野和视廊通畅,重要景观视域内采取管线地下敷设。宜采用当地材料和无毒无污染的材料,减少使用钢铁等高能耗材料。
(五)建筑布局合理,综合功能优化,考虑风向因素。使用对人体无害的木材和环保型涂料。宜采用被动式太阳能设计、自然通风和节能环保设计。
(六)历史文化:修缮历史建筑,收集、整理和陈列文献文物。
(七)自然文化:可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特点,建设专题博物馆,开展生态教育。
(八)民族民俗文化:应保留传统节庆、地方戏曲、民俗表演等。
(九)宗教文化:尊重和适当表现当地宗教文化。科学控制香火规模。
六、基础设施
(一)交通
1、合理设计旅游运输路线与旅游路线,建设适宜生态旅游活动的多级别道路系统,鼓励采用自行车和徒步等非机动交通方式。
2、道路交通建设以实用为原则,示范区外部交通与示范区性质相吻合,区内交通满足运输需要,道路布局宜选择在生态恢复功能强的地域,道路设计宜利用原有的通道,避免对生态敏感地带进行人为切割。
3、区域内外部道路通达性强,沿途有相应的绿化景观。
4、区内道路按照交通路、生态路、景观路三个方面分区建设,道路交通标识正确规范、设计美观。
5、游览步道设置合理,普遍采用生态性材料,线路设计符合生态和审美原则。
6、示范区道路施工过程中,合理填埋开挖土方,禁止随意倾倒,避免造成植被破坏与视觉污染。如对重要的生物活动造成人为切割、阻断危害时,应采用人工工程手段建设生物通道。
7、合理设计示范区内的交通路线,控制车辆流量、车速,区内交通统一调度,管理集中。使用低能耗、低排放量和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道路两侧宜建设绿化隔离带,减少路面扬尘和噪音。
8、设立生态停车场,有足够的停车车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设有专人看管。停车场建设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9、在区内不宜修建高等级公路的地带,鼓励采用环境友好型的多种特色交通工具和方式。合理控制这些地区的游客流量和活动强度。
(二)能源利用
1、实施节能计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区内接待设施的能源耗用量控制在500克标准煤/人天以下(采暖和空调不计算在内)。
2、节约并合理利用能源,改善旅游区的燃料结构,宜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区内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达到80%以上。
3、电力设施不影响景观质量,有妥善处理能源污染的设施的措施。
(三)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管道宜埋入地下,保持管理道通畅,污水集中处理率高。
(四)邮电服务
无线通讯塔架设立不影响景观质量,位置设置合理,与示范区内容相协调。其他邮电服务项目方便简捷,有与示范区内容相符的邮政纪念服务。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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