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专题研究(8)
时间:2012-09-17 14:20来源: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 作者:吴彩云 夏家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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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模式中的企业实际上是股份制公司,虽然有外来投资者的投入,投资主体却是当地社区居民。社区居民以数量不等的现金投入方式占有企业股份,公司的控股权掌握在当地社区居民的手中。社区居民成立了农民旅游协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投入。企业独立开发经营旅游地社区的旅游活动,与社区的村委会、农民旅游协会和外地的旅游社在旅游开发经营中进行合作,并按一定的比率与上述这些机构分享旅游地的门票收益。
企业+村委+农户开发模式中,企业同样属于股份制企业,投资主体是外来投资者,当地村集体(村委会)以旅游资源和现金入股,与外来投资者共同组建旅游开发企业,参与社区旅游开发和收益分配。
(三)发展模式
1、农家乐旅游模式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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