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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的基本类型

时间:2013-12-09 12:05来源: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 作者:乡村旅游规划中心 点击:

     一、“学校+ 农户”型。

     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当地的农民, 对农民的培训不是正规学历教育所能够解决的, 它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托于乡村现有的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当地政府提供资金, 由当地的旅游职业教育院校提供培训资源。这种类型的培训模式, 一方面加强了“教”与“学”目的性, 另一方面为学校提供一个“产学研”实验基地。

     二、“政府+ 农户”型。

     政府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通过培训班、送教上门、一对一帮扶等多种教育和培训方式,为农民讲解国际国内开发农村旅游、开办家庭旅馆的先进经验, 提高了乡村旅游从业者的素质和旅游服务技能。

     三、“研究机构+ 农户”型。

     这类培训模式的特点是针对性强, 科技含量高, 是较受当地农民欢迎的一种类型。特别是生态农业旅游区, 农民对生态农业高新科技的需求特别大, 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 可以解决农民在生产中所遇到的农技、环境、生态等方面的问题, 为农业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公司+农户”型。

     “公司+农户”是一种产业化经营模式, 在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中同样得到了广泛应用, 其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其核心是以一个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为龙头, 以分散的乡村旅游农户为基础的一种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在做法上由占股份较多的公司来组织培训, 使村民具备参与旅游开发经营、旅游服务的技能, 打造乡村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团队。

     五、“旅游协会+ 农户”型。

     乡村旅游要上层次、上规模, 旅游协会应发挥主要作用。协会将分散的乡村旅游经营者组织起来,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通过对农民的教育和引导, 改变以往农民个体型的粗放式经营, 通过改善服务设施, 建立经济合作体, 实现乡村旅游的规范化经营, 保护农民自身利益, 使乡村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以上各类型可以互相交叉、补充, 从整合教育资源优势角度来看, 由政府来统筹协调, 社会各方面助学是搞好乡村旅游教育的最佳途径。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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