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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观光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撑探析(2)

时间:2011-10-04 15:13来源:中国乡村旅游咨询网 作者:勇先创景 点击:
      三、台湾观光休闲农业法规体系及“休闲农业辅导办法”的主要内容
      1、观光休闲农业法规体系
      台湾观光休闲农业法规体系包括主要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两大部分。主要法规包括:休闲农业辅导办法、休闲农业标章核发使用要点、休闲农场设置管理要点。其他相关法规包括:土地方面,农业发展条例、土地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非都市土地申请设立游乐区使用农牧用地变更为游憩用地配合事项、森林法、森林法施行细则、森林游乐区设置管理办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国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办法、国家公园法、山坡地开发建筑管理办法、实施区域计划地区建筑管理办法、区域计划法施行细则、都市计划法、山坡地开发范围内所辖国有土地合并开发案件处理要点、国有非公用财产委托管理或经营办法等;观光游憩方面,观光地区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办法等;营建方面,文化资产保护法、实施区域计划地区建筑管理办法、实施都市计划以外地区建筑物管理办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广告物管理办法、观光地区建筑物广告物摊位规划限制实施办法等;水土保持方面,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施行细则等;环境保护方面,环境影响评估法、农业发展条例、废弃物清理法、台湾省环境卫生管理规则、水污染防治法等;保护方面,文化资产保存法、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野生动物保育法等;农产品卫生方面,食品卫生管理法、台湾省环境卫生管理规则等;农产品交易方面,农业发展条例、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等;经济赋税方面,民法、公司法、开业登记法、营业税法、印花税法、营利事业登记规则等。
      总之,台湾对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既持鼓励支持态度,又强调法制管理,使观光休闲农业企业依法经营;既保护了观光休闲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限制和制约了一部分人利用观光休闲农业的名义,进行超范围建设和经营,有力地保证了观光休闲农业的健康发展。
      2、“休闲农业辅导办法”的主要内容
       “休闲农业辅导办法”共6章26条。
      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主管机关以及该办法涉及主要用辞如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区、休闲农场、休闲农业设施等的定义。
      第二章规定了建立休闲农业区的条件、申报程序和主管机关的责任。
      第三章规定了休闲农场的申办条件、申报主体、申报必备文件、用地属性变更批准程序以及主管机关受理后的审查、勘验、批准程序。
      第四章对休闲农场内的设施建设规模和建筑物风格、高度作了限制性规定,如强调休闲农业设施占地不得超过休闲农场总面积的10%、建筑物应“无碍自然文化景观”、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0.5米等。
    第五章对休闲农场的项目变更、停业和复业作了相应规定,要求休闲农场正式营业时,应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并规定,只有经主管机关核准设置及登记的休闲农场,才有资格申请使用主管机关注册的休闲农场标章。
      第六章为附则,对该办法生效前已开发的休闲农场如何纳入正轨作了相应规定。
      四、台湾观光休闲农业对北京观光农业的借鉴与启示
      北京的观光农业从80年代末开始出现,1997年以后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2000年全市观光农业项目达1069个,遍及全市各个区县,涉及115个乡镇,年接待游人755万人次,全年直接收入25886.6万元,其中门票收入6096.6万元,占收入总数的23.6%;采摘瓜果等收入1845.8万元,占7.1%;垂钓收入6918.2万元,占26.7%;出租农家客房和农家饮食收入3401.5万元,占13.1%;其他收入7624.5万元,占29.5%。其中以门票、垂钓、其他收入所占比重较大。观光农业的发展为城市出游者提供了新的天地,为投资经营者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为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为农民增收发挥了重大作用。
      总体上看,我市的观光农业项目以“绿色、休闲、参与、体验、健康”为特色,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是,由于观光农业毕竟是个新兴产业,在发展上远未成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市场定位不高,特色不够鲜明,配套设施不完善。大多观光农业项目起点较低,特别是一些采摘、垂钓项目,基本处于原始状态。旅游景区必需的导引设施、解说设施、休息设施、卫生设施、道路设施、服务设施均不完善,给游人带来诸多不便,势必对观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2、布局分散,随意性强,缺乏强有力的宣传手段和渠道,与消费者沟通不够。许多果品采摘项目季节性强,但由于多是一家一户承包经营,规模小、项目单一,基本处于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状态,缺乏宣传资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
      3、现有土地承包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观光农业的发展。有些观光农业项目需要一定的连片土地规模,但现行土地承包政策强调土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基本稳定,给土地适当集中造成了一定困难。
      针对本市观光农业发展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借鉴台湾管理和指导观光休闲农业的较为成功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农业休闲区的规划与指导。要加大休闲农业规划区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交通、水、电、通讯设施等外部环境条件。
      2、制定观光农业管理办法,为观光农业发展铺平道路。为鼓励、支持海内外企业与个人投资兴办观光农业企业,对符合观光农业产业政策的观光农业企业建设给以必要的法律支持。
      3制定观光农业企业标准,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实行挂牌管理,鼓励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并起到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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