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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在台湾发展的成功经验

时间:2011-10-04 15:18来源:中国乡村旅游咨询网 作者:勇先创景 点击:

      一、大力发展网站建设,方便游客获取信息

      笔者曾做过一个实验:登陆了号称功能最强的搜索引擎"Google",先是用简体字输入"休闲农业",再用繁体字输入同样的内容。前一次只搜索到了19项相关信息,后一次却出现了9410项。当然这个实验不能完全的反映实际情况,却很能说明两岸在休闲农业的网络信息方面存在的差距。
      对于休闲农业这种综合了农业和旅游业的新型产业,网络媒体的建设无疑举足轻重:首先,"旅游"的概念本身就包括了对于其对象的信息的了解。其次,如果把旅游者和农场看作是交易的双方,休闲农业网站的建设,信息的提供,便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促成交易的作用。再次,休闲农业的网站,减少了交易者搜索交易对象的交易成本。台湾地区的休闲农业的网站,主要内容有:新闻发布,景点介绍,游区地图,旅游线路推荐,住宿餐饮服务,留言系统,乃至网上定房、定门票服务。通过这些信息,游客真是可以做到"足不出户,了若指掌"。
      二、 重分工合作,强调同一地区的联合
      在实地游览采访中,笔者注意到相当一部分休闲农业已经实现了企业化,或是不同服务领域的合作分工。例如我去参观的南投县清境农场,就是由"小瑞士花园"、"松岗果园"、"青青草原"、"国民宾馆"等组成,实现了观光、住宿、餐饮、娱乐的综合。很明显,这比起许多所谓"旅游农业"中的小而全,家家户户开展雷同的服务活动,有很大的进步。休闲农业,是将农业生产的初级产业,转变为结合农业产销与休闲游憩的农业服务性产业,它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各个领域人才的合作。草原的养护、牛羊的放牧,需要专业的牧民;而各种公园设施的设计安置,又离不开精通公园管理知识技术的人员。当人们认识到各自的比较优势,而采取了分工合作的方法时,各方所分得的收益将大大超过单打独斗时所能得到的收益。
      除了考虑到比较优势的原因,我们还应该看到休闲农业的基础设施共享。若干个小型农庄之间的合作生产,共同经营,或是结成策略同盟的举措,可以减少成本,增加效用。笔者曾经游览过的新竹县峨眉乡湖光村休闲农业区,便是该村的若干家农户,在当地农会的推动下建立的。在那里我看到了挂满丝瓜的凉棚,停车场,宽阔的亲水步道等公共设施,虽然没有询问,想必也不是一家的财力可以完成的。
      三、 多样化,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相结合的贩售
      产品售出,农民才能获利,这也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最终目的。在这里,笔者所指的产品,包括了一切能够给游客带来愉悦,带来正效用的消费品。休闲农业能够提供的产品,除去实体的产品,其它有卖点的奇观(spectacle)、氛围(aura)、风景(landscape)和主题(themes),都成为"情境消费"的产品。这也是"休闲农业"吸引众多游客眼球之处。
      一方面,休闲农场对一部分景观收取门票,给农家带来新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无形产品、"情境消费品"的"免费出售",降低了农家在卖出有形产品时的交易成本。免费的"情境消费",一方面创造了供游客实际消费的机会,另一方面又激发了游客消费的欲望。举例来说:"观鸟"几乎是休闲农场的必备活动项目,看鸟当然毋须花钱,但需要望远镜。如果农场、果园提供望远镜出租服务,自然会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笔者再作如下的推理:人性善,对方投之以桃,己方则报之以李。游客在享受休闲农业为自己提供的心情的放松,知识的获得,身体的锻炼时,往往愿意给予回报(起码大多数人如此)。当我们看完了一场茶艺表演,是否考虑买一些茶叶?当我们亲手参与了麻糬的制作,有否产生买回一些的冲动呢?这些考虑、冲动,减少了双方交易的障碍,降低了寻找交易对象的成本、衡量价值成本、双方协商的成本(都属于交易成本),促成了游客的消费。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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