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通 信 8.6.1 通信包括电信和邮政两部分。森林公园的出通信工程,应根据其经营布局、用户数量、开发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统筹设计,组成完整、统一的通信网络。 8.6.2 电信 8.6.2.1 森林公园的电信工程,应以有线为主,有线与无线相结合。 8.6.2.2 电信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森林公园电信系统必须与外部联网; (2)电信网点的设置必须便于开发建设、旅游服务和保管管理等活动的开展; (3)设备选型应简易方便,功能可靠; (4)设施坚固适用,工程量小,投资少。 8.6.3 邮政 8.6.3.1 森林公园应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置邮政业务。 8.6.3.2 邮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邮政网点的设置应方便职工生活,满足游客要求,便于邮递传送; (2)邮政设施宜起到点景、美景的作用; (3)邮政设施建设工程量小、投资少。 8.6.4 森林公园的通信应利用地方现有通信网络。园址宜根据通信业务量设邮电局(所)或通信中心,各功能分区、景区、景点可设邮筒和分机。 8.6.5 有线通信一般采用光缆或架空明线。临时性和防火通信,可采用无线通信。 8.6.6 通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选定,通信方式确定,线路布设、设施设备选型等。 8.6.7 森林公园通信工程设计,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8.7 广播电视 8.7.1 森林公园的有线广播,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在游人相对集中的地区。 8.7.2 在当地电视覆盖不到或不能满意收看电视广播的地方,可考虑建立电视差转台。 8.7.3 森林公园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8.8 燃 气 8.8.1 森林公园的燃气工程,应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省投资、满足需要、方便生活、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8.8.2 森林公园的燃气气源,应因地制宜,可选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人工煤气(煤制气、油制气)等。 8.8.3 燃气供应方式,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管道供气或气瓶供气。 8.8.4 燃气工程设计内容,包括计算用气量,选定方案,确定气源及供气方式,布设管线等。 8.8.5 森林公园燃气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的规定。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