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游览线路设计 4.2.1 游览线路设计内容 选择游览方式、组织游览线路、确定游览内容。 4.2.2 游览方式选择 4.2.2.1 游览方式 (1)陆游:主要为步行或利用必要的带步工具进行游览,游览和活动内容比较丰富,经济简便。是目前主要的游览方式。 (2)水游:利用自然或人工水体,乘舟游览,可充分利用水面,开展水上游览,丰富游览内容。 (3)空游:可乘直升飞机、滑翔机、热气球、缆车等开展空中游览,主要适用于较大型森林公园。空游设施选址必须以不降低景观质量和有利于资源保护为原则。 (4)地下游览:主要利用溶洞或人防工事等,组织地下游览活动。 4.2.2.2 游览方式选择原则 合理利用地形、地势等自然地理条件,充分体现景点特点,紧密结合游览功能需要,因地因景制宜、统筹安排。 4.2.3 游览线路组织 4.2.3.1 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各种游览方式,形成有机结合,提供丰富的出游览内容。 4.2.3.2 游览线路应有鲜明的阶段性和空间序列变化的节奏感,由起景开始、发展,到高潮、结束,逐渐引人入胜。 4.2.3.3 游览线路应便捷、安全,使游客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观赏到景观精华。 4.2.3.4 使游人能感受和利用森林公园的多种效益功能。 4.2.3.5 有利于森林公园景观资源和环境保护。 4.2.3.6 有利于合理安排游人的行、食、住、购、娱等旅游服务设施。 5 植物景观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森林公园的生产经营区按原森林经营方案及有关林业规定经营;森林旅游区森林的经营方向是为森林旅游服务,采取的各种经营措施必须与游览观光及各种旅游功能需要相适应。 5.1.2 森林旅游区的森林植被兼顾景观、休憩、疗养、保健、科研、板胡生态环境等多种旅游功能。应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5.1.3 以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为前提,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乔灌藤草相结合的较完整的区系植物群落,提高游览观光价值和防护功能。总体上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微观上为游人提供不同植被群落多彩多姿的观赏内容。 5.1.4 风景林及防护林严禁以单纯取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利用,应根据景观需要采取定向培育及卫生采伐。 (责任编辑:勇先创景) |